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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风采】区纪委监委:学习宣传新修订《条例》 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7-04 08:29:27 来源:廉韵津沽•蓟州清风网站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后,蓟州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学习、宣传《条例》,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先行学习,领会重点难点。新修订《条例》印发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对新旧《条例》修订内容进行“对照”学习,准确把握修改条款和新增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业务骨干集中学习《条例》修订内容,案件审理室(法规室)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重大意义以及新增16条、修改76条等重点内容,采取“新旧对照”形式对《条例》进行深入讲解。

    专题培训,逐章逐条解读。按照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案件审理室(法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协作审理组组长分别就《条例》的总则和分则部分逐章逐条进行深入解读,并分组交流研讨,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在违纪行为认定、证据固定收集、违纪规则运用、定性量纪处理等方面提升认识和理解,为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打下坚实的法规基础。

    量身定制,深入基层宣讲。为了提升新修订《条例》的学习效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区纪委监委以《条例》解读为主线,针对授课单位行业特点、岗位类别、干部层级、授课需求等方面量身定制宣讲内容。一方面,宣讲前积极与授课单位沟通,提前了解授课需求,“点单式”侧重宣讲重点。另一方面,宣讲人员结合授课单位行业特点和参训人员范围“定制式”侧重宣讲重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先后选派讲师到区人武部、区税务局、国网天津蓟州公司、中国银行蓟州支行等单位宣讲《条例》,参训人员400余人。

    抓好融合,助力党建培训。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等部门协调沟通,将党纪学习纳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选派骨干讲师,在全区农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上,以“现场+视频”的形式集中授课,并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汇总分析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的特征、原因和趋势,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将《条例》解读和典型案例融入其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按照党纪学习教育有关安排,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宣讲《条例》,把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