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09 09:30:00 来源:廉韵津沽•蓟州清风网站
为深入推进全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在全区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区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蓟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原支队长仇玉民履职不力,未按规定取缔无证经营场所问题。2020年1至10月,蓟州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在检查中多次发现区内三家未取得行政许可的经营场所擅自违规经营,时任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仇玉民未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条例对三家场所进行取缔,只是下发《停业通知书》,对三家场所仍违规经营的问题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导致三家场所长期违规经营,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8月,仇玉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蓟州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五大队工程师王颖失职失责,致使原蓟县建委少征收300万元大配套费问题。王颖在任原蓟县建委审批服务科负责人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原蓟县建委向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少征收300万元大配套费,直至2020年在审查调查其他案件中才发现该问题。未缴的300万元大配套费追缴已到位。2021年8月,王颖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3.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初级中学原校长罗劲等人失职失责、把关不严,导致多发放遗属补贴问题。孙各庄满族乡初级中学原校长罗劲、现任校长卢向阳、总务主任兼会计杨乃朋在薛某珍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对其家属向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认真核实便予以上报,致使薛某珍遗属补贴一直发放至2020年10月(多发放9年零9个月),共计多发放50056元。2021年3月, 罗劲、卢向阳、杨乃朋三人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蓟州区河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赵庆辉等人违规发展党员问题。赵庆辉、曹志东在分别任区河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和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党支部书记期间,对相关入党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失职失责,出具了未经严格考察的政治审查意见,致使因受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不符合入党条件的李某、王某于2016年6月加入党组织。赵庆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赵庆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志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